来源:五论论文 | 日期:2023-10-13 | 浏览量:687 |
趋利避害是每个生命的本能,每个人都在寻求自己的幸福。但是,当今社会盛行的“利己主义”真的能实现利己吗?还是让我们在迷失自我的道路上愈走愈远?而“利他主义”是否就有损自身的利益?对于这些无法回避的追问,本文从世间层面,以及《阿毗达摩俱舍论》中的十二缘起、业因果和无我等角度,重新审视这个时代奉行的“利己主义”价值观,说明唯图自利的“利己主义”并不能真正地自利,反而使痛苦如影随形。而超越自我的利他才是引导我们获得暂时和永久安乐的智慧。 达尔文的《进化论》认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在当前竞争激烈的社会,却演变成“利己主义者”为追逐个人利益而不惜牺牲他人利益的说辞,弱肉强食被视为理所当然的自然法则。另外,被誉为“现代经济学之父”的亚当·斯密在他的经济学著作《国富论》中认为“每个人只想得到自己的利益”。虽然在《道德情操论》中他也阐述了人具有同情的原始情感的特质,但这种同情仍是有目的性的。他在《国富论》中提出,在经济生活中,一切行为的原动力主要是利己心,每个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正是经济人的“利己”促进了财富的积累,推动了社会的进步。这种利己主义的经济观亦成了当代社会奉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借口。 在这样一个被抹上浓重的“利己主义”色彩的时代,唯求自身幸福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越来越多。北京大学中文系钱理群教授曾说:“我们的一些大学,包括北京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并认为“这种人一旦掌握权力,比一般的贪官污吏危害更大。”这样的“人才”无法利益社会,他们“高智商,世俗,老道,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这样的人智商越高,反而对社会危害越大。 奉“利己主义”为信仰,能否给自己带来真正的幸福?近些年,不丹前国王旺楚克在1972年提出的用“国民幸福总值”(GNH)代替国民生产总值(GNP)的发展思路引起了全球高度的关注和对幸福新经济的思考。这种新理念,也让我们重新审视利己、利他与幸福之间的关系。国民幸福总值(GNH)具体化为四大支柱: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公平和可持续的发展,传统文化的保留,优良的治理制度。其衡量指标还包括9个区域和72项指标。其中的72项指标包含了是否自私自利、妒忌,是否慷慨、怜悯等。从这些指标可以看出,自私自利以及其所引发的相关心理状态和行为是降低幸福感的;而与利他相关的的心理和行为则是提升幸福感的。不丹政府认为幸福应该是一种内在恒常的安乐,来自于自然、社会、同类的和谐共处,应该与这个世界息息相关。 本文根据《阿毗达摩俱舍论》,通过世间层面的分析,以及佛法的甚深智慧,重新解读当代社会奉行的“利己主义”价值观,揭示了唯图自利才能利己的误区。并以更全面的视角,探索能真正利己的幸福之路。 所谓利己,若从比较全面的角度分析,则可以包括追求暂时的世间快乐,以及究竟的出世间安乐。从获得暂时的世间快乐的角度而言,世上的一切快乐都是从利他而产生的;世上的一切痛苦,都是由自利而引发的。如《入行论》中所说:“所有世间乐,悉从利他生;一切世间苦,咸由自利成。”而从获得出世间安乐的角度而言,通过《阿毗达摩俱舍论》中十二缘起、业因果和无我等的道理,可知唯求自利的“利己主义”并不能真正地自利,放下自我的利他才能获得暂时和永久的安乐。
01
“利己主义”反让痛苦如影随形
“利己主义”的价值观旨在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求得自己身心的幸福快乐。那么,“利己主义者”真的能如愿以偿吗? 1. 从世间角度重新审视“ 利己主义” 所谓的“己”或者“我”,可以是个人,也包括“我的家庭”、“我的企业”、“我的国家”等。有了对“我”的执著,自然会利己而排他。从个人的层面来看,唯图自利的人往往心胸狭隘,容不下别人获得利益,因此常为贪心、嗔心、嫉妒等烦恼缠缚,很难感到快乐。另外,若过于强调利己主义,则会滋长贪婪,导致权力腐败、市场竞争环境恶化、食品安全等社会问题;或者为抢占土地、资源等而发动战争;或者为自身发展而恣意破坏环境、滥用资源,不顾他人或集体的利益;或者实施对资源、技术等的垄断,导致财富分配不均衡,社会贫富差距悬殊。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提出的二八定律指出,全球的百分之八十的财富,仅为百分之二十的人所掌握;另外,一个国际性的发展和救援组织乐施会(Oxfam)的报告显示,82%的财富仅流向1%的人。可见世界经济分配非常不均匀。在自私自利的心态下,极少数的人将绝大多数的资源掌控在自己手中,垄断了经济命脉,对竞争对手进行打压或吞并收购,以期独霸一方。由此导致富人越来越富有,穷人越来越贫穷。悬殊的贫富差距引起民众的愤怒不满,甚至导致恐怖主义活动日益猖獗,致使社会稳定和世界和平面临危机。 然而,生活在一个和平的、人们都安居乐业的环境中,才可能幸福。因此,从世间的角度重新审视“利己主义”的价值观,亦会发现在一个存在着由自私自利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的大环境下,个人即使能获得少许暂时的利益,也难以获得真实和长久的安乐。 2. 以因果的视角看“利己主义” 《阿毗达摩俱舍论》通过十二缘起向我们展示了众生在轮回中如何流转的机制,其中包括了前世的烦恼和业——无明和行;由此产生了今世的果,进而产生今世的烦恼和业——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和有;再由今世的业感得后世的果——生和老死。此三际因果循环往复,便形成了流转不息的轮回。 那么,为什么“利己主义”会引致痛苦呢? 轮回的根源,即十二缘起中的第一支无明,包括真实义愚和业果愚。首先,若有对无我的真谛不了知的真实义愚,则会以我执引发以自我为中心的“利己主义”;又因为业果愚而不解因果,不明取舍,在“利己主义”心态下,唯求自利而不惜损人利益,造下种种恶业,所造的业即对应行支。由业感得今世的果,识、名色、六处、触形成后产生苦乐舍三受。随之,十二缘起中的重要角色 ——“爱”出场了。爱包括不离爱和乖离爱,分别与贪和嗔两种烦恼相应。对乐的对境产生贪爱,对苦的对境产生乖离爱,进而取受或弃离对境,即取支。由爱、取的烦恼而造业,即产生有支。 具体而言,在“利己主义”的支配下,我们会将能利益自己的对境,比如亲友等执为我所或者自方,进而产生贪心;而将不利于自己的对境执为怨敌,产生嗔心;对于不亲不怨的对境,则产生痴心。此贪嗔痴即是佛教中所说的“三毒”,在《阿毗达摩俱舍论》中亦安立为“三根本”。因为根据《阿毗达摩俱舍论》中的道理,所有不善业道的加行均由此“三根本”产生,如云:“加行三根本所生,贪等彼后即生故。”比如,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而杀生;因为贪欲心而盗窃财物或邪淫等;因为嗔恨心而说粗恶语,挑拨离间等;以痴心所生,有些外道视杀父母为报父母恩德,或者婆罗门认为自己是梵天的儿子,而天下的财物均为梵天所有,因此认为自己盗窃也只是在享用父亲的财物,属于正当的行为等。 由上述可知,在唯求自利的动机下,很容易造十不善业。若造下恶业,则必定在三界轮回中流转,进而感受各种各样的痛苦,如《定解宝灯论》云:“若未灭除恶业风,岂能断除恶轮回?若未断除恶轮回,岂能灭尽恶痛苦?”
02
利他,才是最圆满的自利
相反,放下唯求自利的“利己主义”,反而能够暂时并究竟地利益自己。 1. 从世间层面看利他的利己效应 从获得世间暂时快乐的角度来看,利他心会让一个人胸襟宽广,豁达大度,所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如此则不易被烦恼所缚,自然更容易感到快乐,智慧也有更大的提升空间。另外,若一个企业或国家有利他心,则更容易得到合作伙伴的信任,实现互利共赢;并且会考虑到他人和集体的利益而选择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发展方式等,从而更容易营造一个和平安乐的环境,自己当然也是受益者。 2. 利他,让身心的点滴成为善因 判断善恶业的标准主要在于人的起心动念,如《功德藏》中所说:“树根为药芽亦药,根为毒芽何用说,唯随善恶意差别,不随善恶像大小。”在利他心的状态下,不会因自私自利而对自方贪爱,对怨敌嗔恨等,因而不易产生贪嗔痴“三毒”,而易与善的动机相应。十善业的加行、正行和后行,是由无贪、无嗔、无痴中产生的,如《阿毗达摩俱舍论》云:“善业加行及后行,均由无贪嗔痴生。”在利他的善心引导下,所行持的往往是善业,比如不会去杀生,而是放生护生;不会去偷盗,而是爱惜他人财物,或者上供下施等等。而“心善地道善”,善心和善行必定能感得悦意的果,如《阿毗达摩俱舍论》中所说:“业乐不乐与其他,即善不善与他业。”善业“得可爱果,济众苦”,恶业“招非爱果,损有情”。 善心在短期内就得善报的事例在历史上也有不少。比如,在二战时,欧洲盟军最高统帅艾森豪威尔有一次在法国正乘车准备赶回总部开紧急会议时,发现大雪纷飞中一对坐在路边瑟瑟发抖的老夫妇,于是不顾自己开会时间紧急,将老夫妇送到他们在巴黎的儿子家。后据情报显示,那天德国纳粹分子已埋伏于艾森豪威尔的必经之路准备杀死他。若他当时未因送老夫妇而改变路线,则会遇害。由此可见,利他心不仅帮助了他人,同时也让自己获益。 那为什么有时候行善却未立即获得好报,或者有些行恶者即生当中却过得很快乐?根据《阿毗达摩俱舍论》,异熟受业可分定、不定两种,其中定业也分为顺现法受业、顺次生受业以及顺后生受业三种,共有四种。如云:“异熟受业定不定,顺现法等三定业”。一般来说,定业无法扭转,一定要感受;有些不一定感受果报的业叫作不定业。只有定业中的顺现法受业才是即生中一定要感受的,甚至有些特别强大的业,造业的当天就会感受果报;顺次生受业是于来世感受果报,比如五无间罪;顺后生受业是指今世造业,再过两世或者两世之后才感受果报。其中,即生就会感受的顺现法受业主要需要观待两个因素,如《阿毗达摩俱舍论》中说:“所谓顺现法受业,依田意乐之差别”。感得现世报的一个因素是田殊胜,意即对境是殊胜的福田,比如三宝等;或者具足另一个因素——意乐殊胜,意即以极好或极坏的发心,也会感得现世报。因此,并非所有的业都能立即感得果报。但正如华智仁波切在《大圆满前行引导文》中所说:“尽管现在所造的善业恶业,不会当下立即现前果报,但任何时候都毫厘不爽,一旦因缘聚合时必将自食其果,感受果报。”《百业经》亦云:“众生之诸业,百劫不毁灭,因缘聚合时,其果定成熟。” 一言以蔽之,由利他心会引发善业,善业则感召悦意果。因此,从业因果的角度分析,利他能够真正地利益自己。 3. 利他,让我们接近无我的实相 最究竟的利益自己不是仅仅追求今生来世的世间快乐,而是从轮回苦海中彻底解脱,获得圆满的佛果。那么,怎样才能中断轮回,获得解脱呢?智敏上师在《阿毗达摩俱舍论颂疏讲记》中说,流转于轮回的因果,是起烦恼、造业,而感得世间的各种苦果;而还灭的因果,是由定生慧,最后达到圣者的果。如《入中论》云:“最初说我而执我,次言我所则执法,如水车转无自在。”由对我和我所的执著引生贪嗔等烦恼,进而造业,使众生陷入轮回中如水车一般轮转不息,毫无自在地感受种种痛苦。而获得解脱甚至永恒安乐的佛果,则需要持戒,修定,进而生慧。断除轮回需要无我的空性智慧,以人无我对治烦恼障,以法无我对治所知障。 因此,若要究竟地自利,则需要对治我执,断除根深蒂固的“利己主义”思维模式,从轮回苦海中解脱;以利他心作为桥梁,通达无我空性,获得解脱甚至圆满的佛果。无我的智慧愈圆满,则所得的果位也愈圆满。即使在解脱果中,若唯求自身解脱,也只能获得小乘阿罗汉的果位;只有完全放下自我,发了唯求利益众生的菩提心,才能获得大乘菩萨或佛的果位。 实际上,“利己主义”所执持不放的这个“我”,并没有一个实有的自性,如《阿毗达摩俱舍论》中云:“无我仅是蕴而已,烦恼与业作因缘,转世中阴之相续,犹如灯火而入胎。”因此并不存在所谓的“人我”,仅是五蕴的相续假立而已。以烦恼与业作为因缘,产生中阴的蕴相续,依此相续入胎,就像灯火相续不灭而去往他处一样。“利己主义”的基础,就是将五蕴的聚合执著为“我”。其实,就如《入行论》中所说:“相续与蕴聚,假名如军鬘”,相续和五蕴的聚合,分别如同一个个军人组成的军队和许多珠子串成的珠鬘一样,只是众生通过分别念将它们“串”起来,假名安立了相续和五蕴,实际上并没有成实的本性。亦如《四百论》中云:“于相续假法,恶见谓真常。积集假法中,邪执言实有。”因此,在胜义和名言中,并不存在一个真实的“我”。 既然没有真实的“我”,而所谓的自和他又是观待而安立的,则自他其实是平等的,并没有什么分别。当我们放下“利己主义”,以一颗平等的心,像爱自己一样地爱所有众生时,就在慢慢靠近无我空性的境界,靠近平等的法界实相。而当心远离偏执,证悟万法平等的实相,则获得了最究竟的安乐,这即是究竟的自利。
03
结语
从古至今,寻求幸福一直是每个人的理想。然而,被当今社会奉为圭臬的“利己主义”往往使我们背道而驰,如《入行论》所云:“众生欲除苦,反行痛苦因,愚人欲求乐,毁乐如灭仇。”唯图自利的“利己主义”无论是从世间还是出世间的角度,都会引致各种各样的痛苦,不可能真正地“利己”;相反,放下对自我的执著,用利他的阳光驱走自私的黑暗,反而能收获暂时和究竟的快乐,实现圆满的自利,正如《胜利道歌》中所说:“若欲长久利己者,暂时利他乃窍诀”,这才是对自己真正的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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