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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戒在中国汉地的传续
来源: 日期:2018-02-14 浏览量:2722


释圆月

一、起源

释迦牟尼佛坐于菩提树下,成无上正觉后,最初即结菩萨波罗提木叉。不同于声闻戒是于十二年后随犯随制。佛不待他时宣说的菩萨戒即是修大乘菩萨道者所应受持的戒律,又称为方等戒、佛性戒、千佛大戒等。说菩萨戒的大乘典籍可综合为梵网与瑜伽二类《菩萨戒本》。《菩萨戒本》中记载了菩萨戒的条文,并说明了戒相,这是菩萨学习戒律的主要依据。在汉文、藏文的《大藏经》中,均有《菩萨戒本》的译本。

藏传菩萨戒学处依二大宗轨:其一甚深见派(自宗)依从《虚空藏经》及《大密善巧方便经》。其二广大行派依从《瑜 伽师地论本地分菩萨地初持瑜伽处戒品》。藏传菩萨戒的内容 这里不作主要论述。

本文主要论述菩萨戒在汉地传续的二大体系。其一即依《 梵网经》的为宗之说。其二是与藏地共同所依《瑜伽师地论》的秉承之说。本文涉及的汉文《菩萨戒本》译本主要有:

(一)指《梵网经》卷下所说之戒文,又称《菩萨戒经》,后秦鸠摩罗什(344413)译。《梵网经》全名为《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第十》,鸠摩罗什译为两卷,后人则将卷下之戒文别录为一卷,以便诵持。

(二)《菩萨戒本》一卷,北凉昙无谶(385433)译于421年,从《菩萨地持经》卷四《方便处戒品》录出,后人为了区别于唐译《菩萨戒本》,故称它为《地持戒本》。

(三)《菩萨善戒经》一卷,刘宋求那跋摩(367431) 译。求那跋摩于431年译出《菩萨善戒经》二十八品,他的弟子又代译出二品,成三十品。此一卷本《菩萨善戒经》,即弟子代译二品之一,是在缮写时分出单行的。《菩萨善戒经》与《菩萨地持经》均是唐译《瑜伽师地论菩萨地》的不同译本。

(四)《菩萨戒本》一卷,唐玄奘(600665)译于649年,从《瑜伽师地论本地分菩萨地初持瑜伽处戒品》录出。为了区别于凉译戒本,唐译称为《瑜伽戒本》。此戒本总结了各种大乘经中佛随机散说的菩萨学处中的开遮事例。汉译题为弥勒菩萨说,藏译题为无著造,实际是弥勒、无著根据佛说及当时佛教界的情况撰集而成的。

二、差别

菩萨戒其内容分为三聚净戒,即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等三项,即聚集了持律仪、修善法、度众生三大门之一切佛法,作为禁戒来持守。菩萨戒本可分为梵网与瑜伽二类律典,此二大体系之戒典差别在于:

(一)梵网为宗之说受戒之作法出于《梵网经·律藏品》。梵网之受法是卢舍那佛为莲华藏世界妙海王子授戒之法,释迦佛从卢舍那佛所受诵,次传于弥勒菩萨,如是二十余菩萨次第相付,由罗什师传来。《梵网经》所明戒相有十重禁戒四十八轻戒。就受戒者身份而言,经云:若受佛戒者。国王王子百官宰相。比丘比丘尼。十八梵天六欲天子。庶民黄门淫男淫女奴婢。八部鬼神金刚神畜生乃至变化人。但解法师语。尽受得戒。皆名第一清净者。只择去不解语者,因不解语义则不能发菩提心。不拣种类,因其同具有佛性之故。足见菩萨戒唯以发菩提心为胜因,以利他为宗旨,誓求无上菩提者,尽可受戒。未受戒前,不论净秽差别。一旦受得戒,皆名佛子,皆成最上法器、第一清净者。唯七逆人即身不得戒,比丘亦不得与七逆人现身受戒。七逆即出佛身血、杀父母、杀和尚、杀阿阇梨、破羯磨转法轮僧、杀圣人。

唐朝释遁伦集撰的《瑜伽论记卷》中又辨明受菩萨戒者通欲界四趣及色界。因《梵网经》说十八梵天一切鬼神等,但解师语尽受得戒,而不言地狱及无色界故。且要具足五蕴,无心不得。不同于小乘乃至入灭定,唯有二蕴亦得戒。

(二)瑜伽禀承之说出于《菩萨善戒经》,此经是佛初成道之说,弥勒菩萨亲闻之。《地持戒本》所列之戒相,分四重戒和四十二轻戒。玄奘大师译的《菩萨戒本》中以四种他胜处法、四十三种轻戒为基准。四十三种轻戒分别属于摄善法戒和饶益有情戒。相当于《梵网经》之四十八轻戒。此中摄律仪戒的戒相,同于七众别解脱戒和十善戒,再加以摄善法戒的六度善行和饶益有情戒的四摄利他,合成三聚圆满净戒。其七众别解脱戒和十善戒已于别处广说,故《菩萨戒本》中不列。其中所列四种根本重戒梵、藏本皆云似他胜处,含有扩充声闻四重戒的意义。其对受戒的所依身之规定虽亦道俗通摄,然必先受小乘七众戒已,方能受持菩萨戒。

且于第八条轻戒下,有利益犯戒生功德一戒。除玄奘师译的《菩萨戒本》外,其余菩萨戒本都没有开性罪的戒条。《梵网经》中不见,连同源于《瑜伽师地论》的北凉昙无谶译的《地持戒本》与刘宋求那跋摩译的《菩萨善戒经》中都无此戒条。可见开性罪这一条是唐译《菩萨戒本》中最突出而能引起疑难和争论的。如依前朝古制,和奸者男女皆坐宫刑。而开性罪中有对在家菩萨的开欲邪行戒,说有女现无系属,继心菩萨,求非梵行。《集学论》云:或有系属,或族姓护、法护、幢护,皆不犯欲邪行。宗喀巴大师同意此观点,认为有夫无夫,皆不犯欲邪行。那么在家菩萨如住慈愍心,行非梵行,而无所犯,且生多功德。还有开杀生、不与取、妄语等四语罪,虽然都是在救脱利益诸有情的情况下,但开性罪在当时偶尔会与国家法律或当地的政权发生冲突。以致西天来的译经三藏们只好规避风险而隐匿不译。北凉与刘宋正值南北朝初期,政权割据,社会动荡不安,与大一统的唐朝贞观盛世完全不可同日而语,故唐译本完整翻译,它在瑜伽戒本中文义最完备明晰,后世一般都重视此本。

奘译本中对于护持遮戒与行菩萨道会遇到的违难与冲突,在第八条作了总的决择。《菩萨戒本》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善权方便,为利他故,于诸性罪少分现行,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于七支性罪的开缘都有详细说明,以及专对在家菩萨而开的开欲邪行一戒。故所开性罪,虽犯杀生、不与取、妄语业道,然不定犯别解脱的根本戒,因为菩萨唯为利他而作,无丝毫贪嗔及自利的染污心,犯别解脱根本戒的发心不具备,于诸性罪少分现行,非圆满支分,故不定犯他胜处法。

例如开杀生。《菩萨戒本》云:谓如菩萨,见恶劫贼为贪财故,欲杀多生,或复欲害大德声闻、独觉、菩萨,或复欲造多无间业。见是事已,发心思惟:我若断彼恶众生命,堕那落迦,如其不断,无间业成当受大苦,我宁杀彼堕那落迦,终不令其受无间苦。如是菩萨意乐思惟,于彼众生,或以善心,或无记心,知此事已,为当来故,深生惭愧,以怜愍心而断彼命。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对能开杀生的菩萨,《瑜伽论记卷》中言,是大地菩萨,因八地以上于一切时恒入观,唯有善心杀生。七地以下有出入观位,有无记心杀。故非地前。言我若断彼恶众生命当堕地狱,此乃假说,地上菩萨据实不生地狱。且菩萨若因守戒,而缺利物大行者亦名为犯。如佛以自在故,可以广用诸恶法门化度众生,终日用之,终日不染。犹如名医擅于用毒与药二法救人。

藕益大师的《佛说梵网经菩萨心地品合注》中解此为菩萨大悲增上,纯以代苦之心而行杀业,且深生惭愧并不以为功德。怀怜愍心,实无一念嗔忿,甘受犯戒之罪,故而究竟无违犯。莲池大师在《菩萨戒问辩》中答曰:菩萨之现杀,所谓剥割斩剉 ,而未尝恼害一微细生灵。果能杀而无害,方可行权。发心菩萨持戒之心,过于声闻百千万亿倍,岂有容许破犯之理。实是菩萨见机行权,利生益物而不循故迹,却恰暗合成规,似破非破,正持戒之极也。如同孝子被父责打,小杖则受,大杖则逃,逃跑是出于礼。怕己受伤,事后父亲后悔自责。

如果不是地上菩萨切不可堕于顽空,否则众善皆毁,定伤戒品。倘怀私忿,或贪图功德,妄言自己是大士弘化而杀生害命,则性遮二罪难免,其失大矣。

对于开欲邪行戒。《菩萨戒本》云:又如菩萨,处在居家,见有女色,现无系属,习淫欲法,继心菩萨,求非梵行。菩萨见已,作意思惟,勿令心恚,多生非福,若随其欲,便得自在,方便安处,令种善根,亦当令其舍不善业。住慈愍心,行非梵行。虽习如是秽染之法,而无所犯,多生功德。处在居家则明断非出家人事,唯限在家菩萨。女是非他所守护。而且女先继心来求,如菩萨不随其所欲,当致命终。非在家菩萨自起染心。

出家菩萨,为护声闻圣所教诫,令不坏灭,一切不应行非梵行。此中明确指出于出家菩萨不开非梵行。若比丘犯非梵行业道,则定犯根本重罪。为护世间诽谤重故制不许,不容稍许藉口。宗喀巴大师在《菩萨品释》中阐明:总修梵行即最胜之利他,舍此更无增上利他。若见别有增上有情义利,须犯别解脱根本罪时,当舍学处而作。亦是许在家菩萨,非许出家,出家菩萨为利益有情非作不可时,则要舍戒成在家人后再作。

对于其它所开的不与取及妄语等四语罪,菩萨自无染心, 唯为饶益有情,或为救脱有情命难、刑难;或为令其出不善处安立善处,即便对恶人亦起怜愍心、利益心。如果没有开性罪的这一戒条就不能彻底解决菩萨戒与声闻戒之间,摄律仪戒与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之间可能发生的抵触。

中国近代佛教革新运动的主要倡导者太虚大师专倡瑜伽戒本,在其《瑜伽菩萨戒本之要旨》一文中强调受学此菩萨戒法,须以智慧为先导,即要依菩萨藏之经论有深切研究,得到圆满透彻之定解时,方有正知正见。因菩萨戒为入俗世利生之事业,不易行持。若无最高智慧抉择,则虽犯而不自知,亦不能忏悔清净。持此戒者,应常于心地上观照所作之业,犯与不犯、染或非染,于纤毫间甚难抉择,须有确切的判断标准,此正体现大乘菩萨之特殊精神所在,不学此菩萨戒,无以见菩萨之殊胜。

总之菩萨行利生事业要以菩提心为因,以大悲为根本,具方便智慧乃为究竟。

三、胜处

一朝受得菩萨戒,戒体永久不失,直至成佛之极地。其戒境不限于三千世界,而是无边法界。此戒因与心俱,而心无后际,故戒不失,所以又称为佛性戒、一心戒。《菩萨善戒经》中云:有二因缘失菩萨戒。一者退菩提心。二者得上恶心。离是二缘乃至他世地狱畜生饿鬼之中。终不失于菩萨戒也。 菩萨若于后世更受菩萨戒时不名新得。名为开示莹净。虽犯菩萨根本重戒,亦不永失菩萨戒,可更重受,是故不失。

若千里内无师授,则可于佛像前自誓受戒。依《梵网经》先忏悔若见好相,受能得戒,若不见好相不得戒。而瑜伽戒本唯贵发菩提心。或重内因,或重外缘,各有所胜。于师前受戒即不须要见好相,以是法师相授故。

菩萨戒乃优婆塞、优婆夷、沙弥、沙弥尼、式叉摩尼、比丘、比丘尼等七众戒外之波罗提木叉,菩萨之身可在七众之中,亦可在七众之外,其尊贵处,由于涵盖而又超胜一切戒之故。菩萨戒之种类可分为二:(一)顿立而可单受之菩萨戒;(二)渐次而须先受三归五戒等别解脱戒之后再受的菩萨戒。

隋代天台智顗 大师依《梵网经》而说,弟子灌顶记录的《菩萨戒义疏》,天台、净土宗所传之大乘圆顿戒即依此书而立。因而天台宗之圆顿戒,即为梵网戒。弘扬菩萨圆顿戒之宗派,在我国主要为天台宗。我国的禅宗及其他宗派都主张在受声闻戒后,继受大乘菩萨戒。

梵网属于顿立戒,瑜伽则属于渐次戒。梵网戒本较为严格繁琐,受者应绝对依教奉行,善守律仪,遮止一切轻重垢染。瑜伽戒本则较方便善巧,犯与非犯,有开有遮,通权达变。

四、受况

(一)于汉地历史上的传受

菩萨戒在中国的弘传始于鸠摩罗什,在其之前,传来的戒律只限于声闻乘。后秦弘始三年(401年)鸠摩罗什来到长安,译经五十余部,最后译出的《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第十》,其中专明菩萨行地。当时有道融、道影等三百余人受菩萨戒。人各诵此戒品,后缮写此品八十一部,流通于世。

依瑜伽戒本受菩萨戒之作法肇始于昙无谶421年于敦煌译出《地持戒本》,其后,有沙门道进闻风驰往,求受菩萨戒。后有凉州名僧道朗,从道进受菩萨戒。一时从受者甚多。自昙无谶以后,大乘戒盛传于中国北方。南方传大乘戒,则以刘宋求那跋摩于431年译出《菩萨善戒经》为始。南朝梁、陈二代,受菩萨戒风气盛行。梁武帝、陈文帝均为菩萨戒弟子。有皇帝菩萨之称的梁武帝从高僧受菩萨戒,一时感得太子公卿道俗男女从受者四万八千人。至隋代,文帝、炀帝亦为菩萨戒弟子。可知受菩萨戒风气于我国从开始就在持续盛行。

至唐代玄奘大师译出《菩萨戒本》后,其入室弟子多持大乘戒而称号大乘某,如窥基即称大乘基,并且每日对弥勒像前诵菩萨戒一遍,以为常课。以玄奘大师在当时僧俗界中非凡的影响力,以及新译《菩萨戒本》的完整明晰,瑜伽戒本受到重视。后世的慈恩弟子仍继续依瑜伽戒本受大乘戒。

《瑜伽戒本》虽曾盛行一时,但《梵网经》却更为通行。因《梵网经》的若干戒条常常强调菩萨于众生要有孝顺心及慈悲心,这很符合中国社会的伦理道德观念和佛教信众的信仰习惯,比较《瑜伽戒本》许开性罪的突出之处,更易为人所接受。所以《瑜伽戒本》传布不久,随着法相宗的消沉,华严等宗的兴起,宋、元以后汉族各宗出家比丘受菩萨戒多依此经的菩萨戒本,因而《梵网经》在出家众中占了绝对的优势,通行范围大大超过了《瑜伽戒本》。

(二)现况

近代太虚大师专倡瑜伽戒本,作为四众弟子受菩萨戒行持之依准。现如今我国佛教界所传的三坛大戒,第三坛即受菩萨戒,所用戒本为《梵网经》菩萨戒本。

五、功德

(一)受戒功德

《梵网经》卷下开篇释迦佛即赞菩萨戒乃光明金刚宝戒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萨本源。佛性种子。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一切意识色心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如是十波罗提木叉是法戒。是三世一切众生顶戴受持。吾今当为此大众重说十无尽藏戒品。是一切众生戒,本源自性清净。

此光明金刚宝戒:能破黑暗、照一切法光明为相,是摄善法戒;似金刚摧诸烦恼,无漏为体,是摄律仪戒;广聚一切功德法财名为宝,起济物之用,是饶益有情戒。一切诸佛菩萨,无不以此戒为本源。因此戒以本具佛性为种子,而圆成佛性又须以此戒为种子,故名佛性戒。信我与众生自性清净,随性修行戒波罗蜜多,乃见佛性,终成无上正等正觉。此十波罗提木义普被群机。凡是情识,无不入于此佛性戒中,故三世一切众生皆应顶戴受持。十无尽藏戒依于清净自性,戒体为无作。无作戒体一发可任运止恶行善,不俟再作。

《梵网经》卷上释迦佛广宣了住行向地等微妙心地法门。此法门虽人人性具。怎奈日久沉迷,成为痴暗凡夫,无由入门。卢舍那佛舍凡夫身成等正觉后开示的成佛之路是:始于发心,受此菩萨戒,常所诵习以致勀证心地法门,直至成佛。皆因持此菩萨戒为最胜因缘。此戒是先古诸佛辗转相传,第一微妙上戒。离此戒则心地法门不成就,乃至佛地一切功德亦不能成就。

此戒体虽至佛地才究竟。而与初心所受,实不异体。受菩萨戒即刻顿同诸佛戒体。故曰众生受佛戒,即入诸佛位。菩萨三聚净戒,由摄律仪戒成断德而获法身;由摄善法戒成智德而获报身;由饶益有情戒成恩德而获化身。

(二)持戒方法

《梵网经》中菩萨戒广说十重四十八轻,略说即是孝 顺。孝顺父母师僧三宝。孝顺至道之法。孝名为戒。亦名制止。戒相虽多,孝顺摄尽,故以为宗旨。父母生我色身,依之修道;师僧生我戒身,由之成佛;三宝生我慧命,成就菩提,此为事孝。若为理孝则以方便为父,智慧为母。如理作意观察名孝,如理证入无背名顺。由这样事理二种孝顺,绝至无上大菩提道。因此孝即名戒,以孝能止恶故。若不敬心奉持,则非孝顺。佛告诸佛子言:若受菩萨戒。不诵此戒者。非菩萨。非佛种子。我亦如是诵。既受戒须读诵,诵则知持犯、知轻重、知善护持。不诵则日渐遗忘,现在失菩萨之位,将来失成佛之种。诵此佛戒,甘露门即开。诵戒者如服不死之药,能趋至大涅槃城,得常乐我净。菩萨还应受持、解说、书写此佛性常住戒卷,流通三世,化化不绝,使一切众生入佛性戒中得见千佛,为千佛授手。

六、意义

无论依于梵网亦或瑜伽戒本得受菩萨戒法,菩萨戒都是佛陀亲宣,其宗旨都是誓断一切恶;誓修一切善;誓度一切众生。菩萨的大义与精神都是以大慈大悲心缘九法界有情,为利益众生,誓求无上菩提,自身断除三门罪之心即是菩萨发的菩提心。发心菩萨无论依于哪种菩萨戒法,皆能表现理事双彰、真俗并致之大乘了义行。既不舍离声闻乘之自断烦恼,复能摄集善法、广利有情成就超胜声闻乘的大乘道果功德。

出家菩萨无论哪宗哪派,在修行出离生死之道的同时,为圆满菩提资粮,都要发起大勇悍心,毫不怯懦地趋入如海的佛子行,传播佛法,饶益众生。为培养僧才创办佛学机构。以六度、四摄救助、成熟于世俗红尘中备受煎熬有情的身心相续。为世间人学习佛法,组织社团等民间机构,并参与公益慈善等活动,树立佛教慈悲入世之积极形象。此皆是顺应时势应有所作为之事。如果只闭门清修,难尽菩萨大悲度生之责。菩萨依众生才成佛,度生即是自度。然出家菩萨须受学菩萨戒法,行持方有轨则,否则破坏佛法,违背教规而不自知。若依菩萨戒法行持,则菩萨万行功德何者不备。

现今世界国家之大环境,非光显大乘菩萨法不可。在家菩萨亦不忘菩萨之本分,于社团集会中以布施、公益、慈善、放生、义工等行为净化世道人心,弘扬佛法,方能彰显大乘佛法的精神,方能建立民众道德之基础,不负名为佛子之大义。

纵观菩萨戒在中国汉地自南北朝至今历经一千六百多年的传续,是卢舍那佛、释迦佛、当来弥勒佛以及西天东土诸大译师们及戒师们对众生起的无尽的大悲心。期间,光明金刚宝戒的光芒把无数的非人类、凡夫、声闻转化为菩萨,代代传灯,化化不绝,使佛种遍植于有情的心相续中,生生世世增长不失,直至佛地。

 

 

参考文献

[1]《佛光辞典》,包含11本辞典。

[2]《菩萨戒本》(出《瑜伽论本事分》中菩萨地),唐玄奘译,大正新脩大藏经第 24 No. 1501 菩萨戒本。

[3]《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第十》后秦鸠摩罗什译,大正新脩大藏经第 24 No. 1484 梵网经。

[4]《佛说梵网经菩萨心地品合注》明智旭注,卍新纂續藏经第38No.0694梵网经合注。

[5]《菩萨品释》宗喀巴撰,法尊译。

[6]《菩萨善戒经》刘宋求那跋摩译,大正新脩大藏经第 30 No. 1583 菩萨善戒经。

[7]《瑜伽论记卷》唐释遁伦集撰,大正新脩大藏经第 42 No. 1828 瑜伽论记。

[8]《菩萨戒问辩》明袾宏述,卍新纂續藏经第 38 No. 0681 梵网菩萨戒经義疏发隱问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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